业务范围

一、投资经营法律事务  二、房地产法律事务
三、金融法律事务  四、知识产权法律事务
五、经济贸易法律事务  六、现场监督公证
七、提存公证  八、民事公诉
九、担任法律顾问

联系方式

河北省石家庄市国信公证处
地址: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富邦大厦一层东侧
电话:0311-88631957(业务咨询)
业务邮箱:sjzgxgzc@126.com
网址:www.sjzgxgzc.com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业务指南 >

业务指南

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

2017-07-15 09:52:33   浏览量:

  特别提示:

  ★以下所列材料清单仅供参考,具体要视案情和公证员要求为准。

  ★无特别说明的,所列的证明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和相应份数的复印件。复印件应完整、清晰,与原件相符(如身份证,正反面均需复印)。

  办理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

  一、身份证明

  (一)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

  1、境内申请人提供:户口簿(户籍证明)、身份证;

  2、境外申请人提供:护照、通行证、台胞证、旅行证等。

  ●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:

  1、有效的委托书;

  2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
  (二)法人/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

  1、营业执照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;

  2、公司章程;

  3、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的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等)。

  ●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;

  1、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;

  2、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签名样式;

  3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
  二、其他证明材料

  1、《房地产权证》;

  2、如系共有房屋,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;

  3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公司章程中规定,转让必须经批准或通过的,须提供经批准或通过的文件。

地址: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1号富邦大厦一层东侧 业务邮箱:sjzgxgzc@126.com 网址:www.sjzgxgzc.com
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802号   电话:0311-88631957(业务咨询)  技术支持:【蓝点网络
微信公众号